好。”
邓淮一愣,只好点头:
“要说最近的,我倒知道一个,是咱自家的狗场。但是吧,您要是喜欢博美吉娃娃之类的,里头肯定找不着。那是训练工作犬的地方,多数都是大狗。”
“工作犬?”顾清焰来了兴趣,“像警犬那样的吗?”
“差不多,”邓淮含含糊糊地说道,“主要是品种不全。您要是想养小崽子,肯定也有。”
“我们去吧!”顾清焰兴奋地拽言卿,“感觉那里的狗狗肯定很帅!”
“行行行,”言卿失笑,“听你的,我们就去那里。”
……
狗场在郊外,离市区很远。
几人下车时,一个混血女孩儿迎了上来,笑得十分爽朗:
“邓淮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布莱兹——”
邓淮还没说完,女孩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布莱兹……?
言卿不禁露出一抹笑容,果然是人如其名。
这女孩儿几乎跟邓淮一样高,模样就像一头矫健的美洲雌狮。
她的肌肤浅褐,一头米色的卷发在头顶高高束起,有一双充满野性的绿色眼睛。
从面容上看,显然是个混血儿。
深邃的眼窝,优越的骨相,比肌肤颜色更浅的嘴唇……
初夏的天气还没那么热,但她穿着露脐装、牛仔短裤和小马甲,露出清晰的腹部线条。
手臂和腿部的肌肉结实而流畅,随着她的动作拱起漂亮的弧度。
因为肤色较深,身上的伤痕倒不是很明显。
“哇哦,酷girl。”
顾清焰赞赏地点点头,
“我觉得她一拳能捶死两个细狗。”
布莱兹似乎听到了她的话,大方地走到几个女孩面前,笑着解释道:
“我是这个狗场的负责人,也是主要训犬师。有些大型犬的体重甚至可以达到九十斤,力气比人都大……所以,我锻炼自己的体魄。我必须保证,可以独立制服狗场里力气最大的狗。”
她就像“布莱兹”这个名字一样,含义为“火焰”,代表勇敢和力量。
“大家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