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大明:我姐是马秀英 > 第七十四章 察觉(3/4)
什么好处?

    牛羊?人口?还是些许军功?

    只为了这些,大老远的跑一趟,值得吗?

    所以他们应该换一种思路。

    就比如他们现在,降低速度缓缓行军,尽可能的在路上拖延一点时间,把十天的路程变成十五天。

    这样等他们抵达口温城,情况会如何?

    大概率是口温城已经易主,附近几百里都并入到了大明的疆域领土……

    到了那个时候,这其中的深意可就不一样了。

    帮助守城,和夺回旧土,那个含金量高?

    而且刚经历一场大战,明军肯定人困马乏,口温城也是受损严重。

    儿他们手中有三万两千大军,随军有八门火炮,大量的攻城器械,重新攻下一座口温城,绞杀入侵的明军。

    应当不难吧?

    功劳不仅翻倍的涨,口温还能落到他们的手里。

    而且就算情况很糟,和他们想的完全不同,明军势大,不是他们所能应对的。

    他们这样缓慢行军,不正好错过了正面交锋,保存了实力吗?

    找着机会直接回去就是了。

    稳赚不赔啊!

    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选?

    反正巴特尔是选第二个。

    有大块香喷喷的肉吃,谁会想着去啃没几条肉丝的骨头,喝连个油腥都没有的汤水?

    一拍即合。

    两人达成共识,刻意的将行军速度压低,一路慢悠悠的朝着口温城赶。

    甚至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还会在一个地方多留上一天。

    两人麾下的士卒也乐得如此。

    毕竟能闲着谁也不想忙,不想顶风冒雪的挨冻。

    “来,干!”

    吉日嘎和巴特尔各持一个银杯,举杯相互一碰,笑着一口饮下杯中酒。

    不是草原的马奶酒,而是大明北方酿造的烈酒。

    还有个广为流传的名字叫烧刀子。

    炙热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直抵尾椎骨,宛如一条火线一般,瞬间便整个身子都暖和了起来。

    “这酒够劲!比马奶酒强!”

    巴特尔把银杯拍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