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都重生了,谁还当舔狗啊 > 第五十七章:情书(3/3)


    “哎呀,你别拒绝得这么快嘛,要不先见一面呗?我跟你说,她真的很漂亮,不信我给看照片。”

    刘越翻出手机里的合照,点了其中一个女孩儿。

    女孩虽然穿着统一的,校服,但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像是一颗红苹果,甜甜的。

    正如刘越所说,这个女孩子确实很漂亮。

    但江凡也只是礼貌地扫了一眼。

    然后摇摇头。

    “确实好看诶,江凡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这个你要是都不喜欢,那谁还能入你的眼?”

    周强唉声叹气,颇有一种老父亲操碎了心的既视感。

    “你们也知道,我之前喜欢过一个人,可惜被伤得太深,以后都不会再碰爱情了。”

    江凡索性编了个借口,其实也不是借口,是事实。

    他确实是,封心锁爱了。

    “哎呀,兄弟我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你也不能……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嘛,再尝试尝试,大学了,就该吃一吃爱情的苦。”

    刘越勾住江凡的肩膀,一个劲儿地劝说,他可是抱着任务来的,当时还打了包票的呢!

    “上一段爱情被伤,就需要下一段爱情来治疗嘛!”

    江凡伸手把刘越的手拉开,再次摇摇头:“哥们已经吃过了,可不想再尝试了。”

    那语气,那神态,一副久经世事的过来人的气质,看得刘越陈辉几人差点儿以为和他们当舍友的不是十八九岁正值青春的江凡。

    而是一个四五十岁看遍人世沧桑,参透了红尘俗世的老者。

    “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你小子啊,还是不懂!”刘越摇头叹气,想不通江凡为什么要拒绝。

    倒是陈辉好奇地问:“你不想恋爱,难道大学四年都要沉浸在枯燥的书本当中吗?”

    读高中的时候那是没办法,自己或许还没有读书的概念,但父母已经强加了一个考上好大学才有出路的压力。

    逼得人不得不努力。

    到了大学,轻松起来,就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嘛。

    爱情,就是这些年轻人的追求。

    “爱情,不如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