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大规模生产,同时在抗斩击能力、抗穿刺能力、重量以及灵活性,甚至是造价方面,达成了完美的平衡。
完美无缺的甲胄有时候并不能带来优势,海量简单可靠的装备才是制胜的关键。
再看看他们手中的武器,比起步兵用的军团剑,罗慕路斯的骑兵剑形制更类似汉剑,细而长。
罗慕路斯的骑兵实际上并不怎么喜欢用剑,他们拿的更多的还是战刀、战斧这样适合于劈砍的兵刃。
这也是罗慕路斯军队的特色之一,因为很多的罗慕路斯军队,其中都包含着来自疆域各处五湖四海的士兵,这些士兵从文化方言,到生活习惯都各不相同,这种差异也延续到了武器的选择上。
为了满足绝大部分士兵的需求,除了一些兵种标配的兵器,比如弓手的弓箭,骑兵的长矛外,士兵们被允许按照个人喜好携带其他的兵器作为辅助。
当骑兵队中长枪耸立,枪尖指天时,完全能够让人感觉到这是一支军纪严明的部队。但当他们掏出五花八门的副武器时,要不是他们身上统一的铠甲,必然会被人认为是一群流寇。
“有伏兵,两侧,各一千五。”千夫长身侧,一名斥候用简单干练的语句回报道。
“哼,不知死活的东西。”千夫长冷哼一声,策马走出阵线,一个手势,身后的骑兵从中分成两队,每队五百人马,井然有序。
起了一阵风,卷着沙尘,迷了千夫长的眼。
“没有什么遮掩的必要了,树起战旗,取下斗篷!”千夫长大喝一声,拔出腰间长剑,“杀!”
一声令下,马蹄声如雷动,两支队伍很有默契地一左一右扑向来犯的草原人。
“头儿,他们动了!”受哲别命令时刻关注远方动向的草原斥候,快马加鞭来到哲别旁边,指向罗慕人的方向说道,“他们把战旗竖起来了!”
“终于露出狐狸尾巴了。”哲别嘴角一挑,抬眼望去,当他看清那面旗帜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连身下的战马前蹄抬起都没有发现,差一点被掀翻在地。
那是罗慕路斯的旗帜。
“罗慕人?!他们怎么会在这里!”哲别走得早,并不知道后来有一队罗慕路斯骑兵到访了柔然城。
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