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写信奏明朝廷。
往大了说!
说来了上万人!!!
上万人谋反!”
高不平索大的身子在混乱的城墙上蠕动,弯腰蹲下身子,直到被护送回杭州知府府邸。
杭州城的城墙此刻负责守护的兵丁只有区区不到五十人。
面对上千的人马自然是手脚无措。
可以说王大刀每天费多大力气就进了城。
也是从此刻开始 王大刀似乎认识到了一点,那帮穿着官袍的家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当你手中拿着刀子的时候,他们比谁都害怕,比谁都跑得快。
甚至有些人比兔子的胆子还要小,裤裆漏料。
就这帮人天天骑在他们头顶拉屎拉尿。
“说,那狗官跑哪里去了!”
明晃晃的大刀架在士兵的脖子上。
只能是惶恐的报出位置。
“还有,改稻为桑期间给你们这帮狗东西搜刮走的银两,都放在哪!”
王大刀举着血淋淋的刀咆哮,这种翻身农奴把歌唱,把曾经惹不起的人狠狠踩在脚下的感觉,太爽了!
别看就这一个小衙役,可要是换作平常,要是身为老百姓的他多看一眼,换来的就是鞭挞和责骂。
“大爷,好汉爷爷,知府肯定是逃回衙门了。
至于银子,银子只有知府高大人知道啊,我们哪有资格知晓。”
“娘的。”骂了一句的王大刀抬起手臂,手起刀落,咕咚咕咚人头滚落。
半跪在地上的身子被其猛的一踹,跌下城楼去。
“大刀哥,好样的!
咱们庄子你是第一个杀人的。”
“这玩意有了第一次后你就会发现,和家里杀猪没什么区别。
尤其是这些狗官,杀他肯的时候,心中有别样的爽感!”
“去,给告诉庄子的人,进了城来别闲着,咱们如今已经起义了。把富人的银子,丝绸,小妾全给抢过来!
但是有一点,穷人不能碰,只能拉拢!”
王大刀读书不多,可他小时候常常听说,这书中的英雄豪杰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动贫苦老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