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早上,王唤与丁香为了去不去参加罗森约定的决定而有些犯难。要是去了,很可能遇到危险,尤其是那里还是什么进宝老祖的地盘,根据石起的形容,那个树妖可要比前些天他们遇到的金雕要厉害多了,说不定自己到了那里就回不来了。可要是不去吧,自己现在也算是这个镇子里的名人了,在南来北往的客商中也有一号,大小也是个人物,要是在对方的挑衅下退缩了,那名声就算是完了。
王唤可是知道,在古代,一个人的名声是非常重要的,无异于一个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有些人把自己的名声看的比生命都重要,这一点是现代人无法与古代人相比的。
王唤以前在网上看小说,就经常看到有些穿越古代的小说走废柴流的路线,主角一穿越,就发现自己成为了某某家族强抢民女的恶少,京城里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甚至还看见有成为犯人的,犯得还是偷盗罪,王唤就不明白了,主角有了这么大的成长污点,还怎么功成名就,万人瞩目,参加科考,进入朝堂啊,这可不是你吟两句歪诗,对几个对子,再抄几本小说就成了的,这可是一辈子的污点,会一辈子被别人攻击的。
所以,王唤可是很珍惜自己的名声的,并不想给别人留下一个未战先怯的名声。好在王唤熟读史书,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任你千般诡计,我只一路去。
王唤决定,也不等到中午了,一早就直接去罗府,二话不说,先把罗森给灭了,这样一来,既不用冒着危险去进宝老祖的地盘参加决斗了,还避免了自己避战的评价。而且这样做还有个好处,就是即使罗府真的找到了高手来对付自己,在镇子里逃跑也要容易的多。
王唤决定一下,就开始做准备,先把计划跟丁香王书文说了,然后开始检查装备,首先拿出那把特制的大砍刀,给刀柄里充满液化气,好保证在需要的时候,大砍刀上的火焰可以一打就着,风吹不灭。
然后再拿出一包炸药,并给炸药安装上定时装置,要是再去罗府没有找到罗森,就在他的房间里布置下定时炸药,等自己走后,罗森回家也会被炸药炸死。
最后检查了防护衣,头盔、礼花弹发射架,和还剩下的炸雷子。带着丁香、王书文、石起和小石头下山了。
今天石起穿上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