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更好或者更坏,死还是活,都随他去吧。
“阿福,咱们一起去报名吧,靠自己的两只手吃饭,就像蝗灾没来之前那样!”
黄大宝也想让这个唯一的朋友跟自己一起走。
每日里只等着排队领粥,其他时间就是躺在破庙里。
啥事都不做,如行尸走肉一般。
这人一旦没有了将来,那就会想着从前。
从前又苦又甜,沉浸在其中,再想醒过来就难了。
孙阿福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我才不走呢,说不准那家伙把我诓到大山里去开采石头,等我累死了,直接往哪个山沟沟里一丢!”
“你听我的,咱就在这里哪也不去,这里里城门近,咱们找准机会混到城里去,到时候在城里随便找点活计,这日子不就又过起来了吗?”
黄大宝面色一黯。
人各有志,他早该知道的,没有人能陪他一直走下去。
无论是亲密无间的挚友,亦或是相亲相爱的家人,都不过是短暂的过客。
独自前行,才是人生常态。
“我想换个活法了。”黄大宝声音低沉。
旁边队伍里,一个流民把脑袋伸了过来,朝着黄大宝一脸期待道:“你要去别的地方了?那你睡觉的那干草铺子不就空出来了吗?”
流民们都想要住进破庙里。
虽然破庙里又潮湿又闷热,住的人多了,里面总有着一股酸臭味儿。
但是头顶上有着片瓦遮天,便是个能遮风挡雨的屋子。
颠沛流离久了,躺在野外,总让人觉得自己就像头野兽。
流民队伍里有好几个人都看着黄大宝。
“你真的要去村子里吗?不回来了?”
“那干草铺子也要带走吧?”
他们现在都是睡在破庙外面的荒地上,都等着有机会搬到破庙里住着。
黄大宝咧嘴笑了笑。
“那位置让给你了。”他指着第一个开口问他的流民道。
那汉子顿时大喜,今天晚上,自己跟婆娘孩子就能有个安身窝了。
他对着队伍外面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喊道:“燕儿,你快去帮这阿伯把他的行李给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