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的,评价一个人、一件事,难道只看结果?
自己又努力,又孝顺,又懂事,家里难道还能跟自己计较那二十块钱?
有这样的好儿子、好孙子、好兄弟、好哥哥,他们应该感动才是。
做生意哪有一次就成功的?谁还不是慢慢磨炼?
早就听同学说了,政策马上就要放开,沿海那边已经有不少有钱的生意人了。
以后就是生意人的天下,做买卖才能赚大钱,傻读书根本没用。
他已经仔细分析过这次失败的原因。兔子肉虽然好吃,可活兔子不便携带,容易被人发现,内陆地区毕竟还没放开,带那么多兔子,被人家发现了,不好解释。
杀死后肯定方便携带隐藏,可杀死后,又不便保存。大热天的,要是一天内出不了手,很快就会有味道。
说到底,还是选的这个商品有问题,当时就不该倒腾野兔。
要不是看村里人抓野兔抓得多,觉得他们低价卖给供销社可惜,自己怎么可能倒腾兔子?
原本自己的收购价只比供销社高五分钱,要是不出意外,卖到县城私人手里,一只也能赚两毛,可谁能想到,县城收兔子的上家,居然投机倒把被抓了,害自己的兔子也一起被没收。
下次,要倒蘑菇干,山里蘑菇多,村民们很多都采蘑菇,这玩意城里人也爱吃,有人收,价钱还不便宜呢。
而且,晒干了的蘑菇没多重,好隐藏,好携带,好保存,就算在手里压几天,也不打紧。
回家再问家里要二十块钱生活费,都收了蘑菇干,转手卖到县里就是二十五块,直接能挣五块钱呢。
要是两头再搞搞价格,赚得更多,一个月跑几趟,比大哥天赐一个月工资都多。
到时候,自己一个上学的,勤工俭学挣的比他们正经上班的都多,看看谁还敢说自己没用?
等自己有钱了,说不定秦嫣得倒追自己呢。
不过,就算秦嫣倒追自己,自己也不要,谁知道她跟天明那个过没有?
听人家说,要是俩人都是生手,头一回办事儿可费劲了,半天弄不明白怎么进去。
可刚才,顺利得很,自己稀里糊涂的,可秦嫣却是什么都明白,绝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