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能打猎为生的男人,兽皮兽骨确实算不得什么的。
“怕什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姜遇笑吟吟说完,发现父子俩都怔怔地看着她。
哦,一不小心,千古名句都冒出来了。
“你们吃,我去后山的地看看。”姜遇草草吞了两口大米,是借口遁形,鬼知道这个历史书上都不存在的晴雪王朝到底是李太白之后还是之前。
万一李太白还没出生,千古绝句被她无意创造出来,从此世上再无诗仙。
姜遇溜得快,茅草屋背后就是杜久山分的半亩地,地理半人高的杂草,显然已经荒废多时了。
简直是暴殄天物,做为农业研究员,曾经参加西部农种培育,信奉袁爷爷,哪能忍受这么糟蹋土地?
姜遇揪着半根狗尾巴草,暗暗下决心,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就给原主赎罪!
说干就干,姜遇蹲下身来,将一根根杂草都拔起来。
既然地是自家的,有一双勤劳的手,总归不会饿死!
姜遇忙碌在田野里,烈日下,热汗淋漓,等除了草,已经是傍晚,夕阳西下,姜遇才回到了茅草屋。
茅草屋外,男人正席地而坐在水井前,手里一把锋锐的刀子,先是砍了野猪四肢,旋即将皮肉分离,剔除皮毛后的野猪,粉白的肉质布满了经脉,甚是恐怖。
“你打算把这些肉卖掉?”姜遇自顾自地从水井里打了盆水洗手洗脸,在现代金贵的野猪肉,恐怕古代人并不识货。
杜久山不语,根本没多看姜遇一眼。
“你这些野猪蹄子还要吗?”姜遇锲而不舍地问,捡起削下来的猪蹄子。
杜久山还是不做搭理,姜遇觉着难以沟通,倒也浑不在意,“不要我可就拿走了。”
直到她捡起猪蹄子往外走,男人这才掀起了眼皮子,眼底深沉无光。
“爹。”
待姜遇远去,杜怀安这才挨在了杜久山身边,一边警惕地望着姜遇的背影,一边小声嘀咕道,“娘,她,是不是中邪啦?”
在小家伙看来,这个恶婆后母,若非中邪,怎会一夕之间性情大变?
“别管她。”杜久山冷漠地低下头,继续忙活着手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