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指着红烧肉,闻溪脑子灵光,瞬间就领悟了。
于是又气又羞,哼道:“不好吃你直接说不好吃便是,何必非要编个故事戏弄我。”
林崇霄见状,也知道闻溪生气了,于是立马停止大笑:“好了好了,我不是故意的,这样吧,为了你我二人的生命着想,以后做菜还是我来吧。”
“啊?你会做饭?”闻溪上下打量着林崇霄。
“当然。”林崇霄点了点头,“你就先乖乖坐着,我去做饭。”
说罢,把闻溪一把按在椅子上,自己去了厨房。
“切。”闻溪小声低估着,又看了看桌上那盘红烧肉,“真的有那么难吃吗……”
好奇心害死猫啊,闻溪小心翼翼的夹了一块放在嘴中,五官都恨不得挤在一起。
她承认,这是过了这么多年吃过最难吃的红烧肉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水壶里也没水了……”
忍受着嘴里的咸苦味,闻溪又拼命倒了倒水壶,依旧没有一滴水出来。
距离吃饭的时间,又迟了半个时辰。
闻溪看着林崇霄琳琅满目的往桌子上端菜,心里一阵苦笑。这到底是晚饭还是宵夜?
鸡鸭鱼肉俱全,还有两三个家常小菜,虽然不算特别名贵,但也看上去不错。
闻溪忍不住夹了一块鱼肉放在嘴里,连声称赞:“味道果然不错。”
“没有想到,你做菜还这么好吃。”
闻溪忙了一天,可算是饿坏了,所以一直都是吃饭,没有说话。而另一边,林崇霄却很奇怪,明明自己横刚才饿的直喝水,可是为什么现在看着她吃的这么高兴,自己却不饿了。
闻溪夹了一根鸡腿放在林崇霄碗里:“你也别光看我,你也吃啊。”
“嗯。”林崇霄点了点头,也慢慢的吃起了这根鸡腿。
酒足饭饱后,闻溪自己在一旁数米粒玩,而林崇霄却才开始吃饭,把闻溪剩下的菜吃了个精光。
闻溪一边数米粒,一边打量着林崇霄,身量高,脾气好,又会做饭,还是个亭长,要是没有脸上这块疤的话,肯定是个十全丈夫。
“林崇霄,为什么你脸上会有这块疤呢?”
听到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