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恶狠狠地瞪着李国庆,在遭遇死亡威胁的时候,居然不退反进,悍然朝着他冲过来。
显然,它要为它的妻子复仇,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这种慷慨赴死的悲壮,让李国庆敬佩。
但现在,他们是敌人。
对敌人的怜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在达到理想攻击范围后,李国庆对准狼王的头,轻轻扣动了扳机。
子弹旋转着,从狼王的左眼射进去,从后脑射出来。
鲜血撒了一地,狼王中枪后,仍然拼尽全力向李国庆冲来。
它在距离李国庆五六米的地方摔倒了。
它发出一声声悲鸣,呜咽中带着一丝不甘与愤恨,挣扎了几下后,便彻底没气了。
其他野狼见状,顷刻间便逃散而去。
战斗结束,李国庆看着空空如也的弹仓,倒吸了一口冷气。
用两发子弹击退群狼,即便是对于李国庆这个昔日的特种兵来说,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一旁,卫有为亲眼目睹了一切。
直到狼群退去后,他才心有余悸地说道:“小庆,你没事吧?”
“大爷,我没事。”
老爷子前后左右看了半天,确定李国庆没事后,这才放下心来。
“小庆,我记得你好像没摸过枪啊?刚才那枪法,都把我这个战斗多年的老兵给看呆了。”
“大爷,我之前确实没摸过枪,但却看过你打枪,这都是我在你旁边偷学的。”
第一次摸枪,只用了两颗子弹,就猎杀了两头狡猾的狼。
这种战绩,即便是放到部队里面,也属一流了。
难道说,这小子是天生的射击天才?
卫有为是看着李国庆长大的。
他很清楚,李国庆是第一次摸枪。
本来,他提拔李国庆当民兵排排长的时候,还有些担心这小子的安危。
可现在看来,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这小子面对群狼的时候不光有勇有谋,而且还十分的冷静,第一次放枪,枪法就好的出奇。
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简直无可挑剔。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