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
老刀小平头,一身半旧迷彩服,
壮硕的胳膊上纹着一个骷髅头,
腰间还别着几把军用匕首走到谢荣景面前,
拿出手里的地图道,
“干查镇过去,就是昂山的地盘,
这家伙是个叛军头子,
这么说吧,
他的地盘活人进去要脱一层皮,
死人戳骨扬灰,
荣景,这个地方比我们到过的任何地方都要危险,
你留在这里等消息,我带着人过去,
只要你媳妇在,我就算死也把人给你弄出来怎么样?”
谢荣景站起身摇头道:\"那是我媳妇,我肯定是要去的,
老刀,给我一把枪!\"
老刀看了谢荣景一眼,
认识二十年,
谢荣景的脾气他知道,
说一不二,
就算自己让人压着不让他去,
他也能想办法自己逃出去追上,
与其让他犯险单枪匹马,
还不如遂心了他的心意,
认识那么久,什么时候见他这么狼狈不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