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合打得溃不成军,但还是迅速重整旗鼓组织起了一波反攻。
“刑法是庄严的,刑事罪名的认定是严谨的。”
“我们绝对不能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扩大性的解释,也不可以在法律规定有模糊之处,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解释。”
“这是有违司法精神和法定原则的。”
张伟这样说着,他找到了切入口。
那就是寻衅滋事罪的特性——边界不清,难以认定是否成立罪名。
一方面,这个特性使得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变得很大,可以适用于很多犯罪行为,因此也被业内称为“万能罪”。
但另一方面,却也导致了在实务中要想认定罪名成立是有相当难度的。
毕竟你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没有固定的构成要件。
模棱两可。
同一个行为,说它成立寻衅滋事罪,能说得过去,说它不成立寻衅滋事罪,也没毛病。
这就让其有了很大的争议空间。
也正因如此,司法界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的耻辱,并主张废除。
张伟此刻,正是利用寻衅滋事罪边界模糊难以界定的特性进行无罪辩护。
然而,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
他想法不错,却也要看对手是谁。
只见罗祥缓缓站起身,淡定开口:
“我非常认可辩护人方才提出的观点,也同意在实务中不能做出扩大性解释,不能在模糊之处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解释。”
“此外我也清楚,寻衅滋事罪确实存在着界定不清,边界模糊的特点,以至于在实务中经常会产生巨大的争议。”
“而正因如此,最高院才会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对各种情形进行补充说明,用以作为实务中的参考。”
“方才我提到的最高院颁布的那个司法解释,针对的正是网络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可以完美适用于本案,作为参考。”
罗祥洪亮有力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彻。
“公共秩序并不是狭义的公共场所秩序,在互联网高度发达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公共秩序也包括了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