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别人亮剑,我亮导弹! > 第42章 全歼71大队,处决清水利一(3/4)
    这跟一个成语“四面楚歌”很像。

    为什么要唱“楚歌”而不是“汉中歌”呢?

    因为被围的是楚军,可以唤起他们的思乡之情,瓦解士气。

    武工队把汉奸做的坏事、村子里是怎么骂他的用大喇叭广播一下,对汉奸的触动就很大。

    鬼子也是一样,由樱花国人讲大本营是怎么骗人的、自己在八路军这边是怎么受优待的等等。

    即使鬼子没有当场转投我军。日后与我军交战时也不那么卖力,以免得罪了我军。

    况且,还确实有鬼子直接转投了八路军。

    反战同盟的樱花国人,还教会了华夏武工队说一些简单的樱花国话。

    我相信在读这本书的读者,大多数都想看到我把这些鬼子写死。

    我尊重各位读者的爱国心,说实话,我也非常想把它们写死。

    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尊重一下老一辈人。

    当时定下的优待俘虏的政策,绝对不是圣母心泛滥。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华夏人免遭涂炭。

    为了早日将鬼子赶出华夏。

    如果一概不要俘虏,甚至虐杀俘虏。

    那山琦还会想着转投我军吗?那位军医还会给华夏人看病、手术吗?

    还会有樱花国人当我军的内应吗?

    晚上唱家乡歌曲的那位,会不会改唱鬼子军歌呢?

    其他的鬼子会不会杀更多的华夏人来报复呢?

    所以,请原谅孔十七接受了这些俘虏吧!

    当然,和李云龙抓的俘虏一样,让原黄鞋军们指认,那些罪大恶极的,还是要处死。

    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而且,每头被杀的鬼子,都有明确的罪状。

    让鬼子俘虏看到:华夏人是讲道理的,这些鬼子被杀,是因为它们该杀!

    被杀的鬼子,基本上都是对老百姓做出的事够判死刑的。比如故意杀人罪、纵火罪、还有一些不宜写出来的罪等等。

    并不包括仅在两军对垒时,杀过华夏军人的。

    而清水利一就是那种罪大恶极的畜牲,和它的狗一样。

    攻占昔阳后,清水利一和狗被送到了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