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那个女人,再问没意义,孙茜坐下,还是很好奇的样子。
“我的人生只有事故。”
自嘲了一句,我学着电视上,给她们分了分菜,一口肉一口酒,美滋滋,赛过活神仙。
我已经非常努力了,饭菜还是剩了许多,但是红酒喝完了。
离开饭店,走在街头,昏黄的霓虹灯张扬着某种诗意,车流如水,人流如鱼,生机勃勃。
泥腿子出身的我,真的非常喜欢城市,很多时候,会惊叹于城市的伟大。
那么多人生活钢铁丛林里,有人纸醉金迷,有人为三餐奔波,痛苦和快乐交织,高尚和卑鄙汇聚。
谁也不知道明天,但今天已经足够美好。
由于我是一拖二,不免迎来了一些羡慕的目光,女生只是好奇一撇,男生中,有不少在揣度我,甚至颇有试探之意,似乎想确认,我凭什么。
当我迎上他们的目光,他们马上退缩了。
于是,一战无声的战斗,宣告结束。
这也是我喜欢城市的原因,必须永远保持战斗姿态,一旦示弱,说不定就会招来秃鹫,他们会抢走一切,并羞辱践踏。
城市的街角有流浪歌手卖艺,抱着吉他,唱那首《暗里着迷》,我们驻足观看,歌词让人伤悲。
“人声车声开始消和逝,无声挣扎有个情感奴隶,是我多么的想她,但我偏偏只得无尽叹谓……”
明明和两个女性朋友徜徉,明明我已酒足饭饱,还是会忍不住想起老板娘,想起她的曼妙背影,想起我背着她,她问我,小王,你累不累?
是欲望还是感情,我已分不清,只是淡淡的想念,挥之不去。
虽然我知道,必须忘却。
给流浪歌手扫了两块钱,我们回了租房的地方。
进了电梯才发现,806那个胖胖的程序员也在,他提着烧饼和凉菜,老实本分模样。
很快到了八楼,我和孙茜,黎笙告别,走到802,刚掏出钥匙,胖子生涩地打招呼:“哥,咱们是对门啊。”
“是啊,以后常走动。”
我客套了句,胖子开心地点头:“那必须的,改天请你喝酒。”
“那怎么好意思,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