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嫂子把我扔荒山,我反手修仙 > 第九十四章 物超所值(3/4)
被抢走?

    抢得好啊!

    这样的女人就不应该留在林牧的身边!

    林牧却是笑而不语。

    白舒雨之所以会被抢走,也是他深思熟虑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很多事情也许不是他知道的那么简单。

    就比如这庞青,又或者说是白战天……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是在替西色联盟服务,可事情本质真的如此吗?

    就拿庞家来说。

    都说他们是西色联盟的走狗,可是他们被灭门,同为西色联盟十六大豪族之一的沈府,为何从始至终都没提过他们一句?

    庞家被灭了。

    庞青又为什么非要抢走白舒雨。

    他会把人交给谁?

    他把人给谁,那个人才是他真正的幕后老板吧!

    而林牧又在白舒雨的体内种下了印记。

    印记出自《四象天玄功》的特殊道法,只要他心念一起,便能感应到白舒雨身处何地……

    想到此。

    林牧微微地闭了下眼睛。

    下一刻。

    他的嘴角噙起冷笑:“还在跑?越来越有意思了哈!”

    ……

    半个小时后。

    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

    林牧躺着。

    夜莺坐着。

    一阵的大汗淋漓过后,夜莺从林牧的身上下来了。

    她哼哼道:“还有意思不?有意思不!”

    林牧表示还好。

    以他的体力来讲,这种有意思的事情,起码还得一个半小时起步啊!起码也得是夜莺开口求饶啊!

    他笑了笑地道:“刚才算是热身吧?不然,你很难满足我的胃口啊!”

    夜莺的眉头挑了挑。

    下一刻。

    竟是林牧直接爬了过来。

    “哇靠!”

    “兄弟,你看不出来我刚才是在吃醋吗?哎,你别抓啊…喂,往哪塞呢?你他妈不礼貌了知道不!”

    夜莺不忿地声音,越来越小。

    最后。

    没有了不忿,只有了一场热烈的奔赴!

    又过了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