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便再也跑不动了。
陈方伸手一把抓住野鸡,捆住鸡脚,放进背篓里。
“卧槽,卧槽!”
刚才实在太快了,刘强这才反应过来,连说了几声卧槽以示震惊。
“兄弟,你这抓野鸡的手法也太神了吧!咋办到的啊?”
陈方甩了甩手腕,“无他,唯手熟尔。”
这都是他久而久之练出来的。
之前抓野兔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手法。
但当时抓得是泥巴,而且陈方的身体还很虚弱,没什么力气,就这么失手了。
现在陈方的体质恢复了不少,这种野鸡自然是手到擒来。
“母鸡喜欢抱团,这附近应该还有。”
确认了野鸡的活动踪迹,他们像之前那样在附近设下十几处捕捉陷阱。
秋季是大多数动物们频繁活动的季节。
也是黑熊活动最频繁的时候。
陈方可没有忘了孟庆说的,港商在收购熊掌和熊皮的事情。
布置完陷阱后,他们继续往深山进入。
深林静谧,枝叶繁茂,头顶的阳光被阻挡在外,昏沉沉的光线容易让人晃了眼。
蓦地。
陈方皱起了眉头,看向了某个草丛深处。
“方子,你闻到什么味道没?”
随即,刘强也抽了抽鼻子,顿时意识到了这是一股血腥味。
一道红色的身影草丛缝隙间掠过。
“卧槽,是红狐!”
刘强觉着自己终于眼尖了一次,顿时欣喜不已。
红狐的皮毛也很值钱。
“不是。”
与此同时,陈方的反应更快,立刻拽住了想要朝前走的刘强。
但藏在草丛后的动物还是察觉到了他们。
顿时窜了出来四五只。
与狐狸相似的赤棕色皮毛,但个头却比狐狸大了一圈,短且圆的耳朵抖了抖,嘴上的毛发沾着血肉,正在冲着他们露出锋利獠牙。
“靠,不是红狐,是t红狗!”
刘强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心脏砰砰狂跳。
红狗就是豺狗。
山中猛兽,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