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小屁孩不懂,就是会所。”
“噢噢。”
陈默微微颔首,示意冯超继续说下去。
“八个月,她来我酒吧喝了八个月的酒,几乎每天都来,从不间断……”
“……”
一阵沉默之后,陈默开口说道:
“她老家哪儿的?”
“云南。”
“那你要放不下,就去找她呗,现在这信息化时代,找个人还不简单吗,况且她这还没走呢。”
“算了吧。”
冯超突然松了口气。
起身又去吧台取出了两瓶酒来。
一人一瓶。
“我们都算不上那种关系,她第一次见面就跟我说过了,她是干夜场的,你知道什么是夜场吗?”
“说白了,就是陪酒的小姐,给男人摸的,有时候碰上阔气的老板,还会出台……做这行,确实很挣钱,一个月的收入能有好几万。
可能是碍于行业的关系,那时候我有点瞧不起她,也不想赚她的钱,当时她应该感觉到了我的冷漠,但慢慢的我们还是聊成了朋友,偶尔放假还能出去一起玩一玩,逛个街。
她会给我买衣服,和我吃饭,夜深了没有客人的时候,她会陪我一起在酒吧聊到凌晨……
今天,她跟我说,她累了,潇湘这座城市太冷,冷到一年四季都像是冬天,冷到男人的手穿过衣领,握住她的…她都会不由自主的颤抖,她说,她的老家云南,一年四季如春,那里没有她不堪的过往……”
陈默:“……”
这个时候,他还是比较适合当一个倾听者。
酒过三巡。
冯超用手撑着脑袋,入醉三分。
“默儿啊,你说我是不是贱啊,居然喜欢上一个陪酒的小姐。”
陈默顿了顿,他喝的少,还比较清醒。
“你说……嗝~,有没有一种可能,陪酒小姐也是人?是人就会产生喜欢,不分高低贵贱。”
“确实。”冯超点了点头。“喜欢源于本能,在一起的时候反而意识不到,只有当失去的时候才能够深切体会。”
“好好珍惜眼前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