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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朝夕坐在派对的边缘地带,手里的一杯低度数鸡尾酒喝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下降。
她这几天照顾万宴都没怎么合眼,现在只想回家睡大觉……
洛词从人堆里挤出来一屁股坐在她身边,揽着她的肩说:“这里的帅哥质量不错,我给你来一个?”
路朝夕被她的虎狼之词吓得一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不用了,我家里有个质量顶级的。”
洛词色眯眯的笑了,“你试过?”
路朝夕炫耀道:“我看过!”
万宴昏迷时候的衣服都是她换的,身上几块腹肌、线条如何她都是拿手摸过的,那手感杠杠的!
洛词哀叹一声,“果然结婚就是人生的坟墓啊!只能无趣地盯着家里看了无数遍的男人肉体,提不起性趣。”
接着她又对路朝夕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幸好我是假结婚!”
在爱情观的方面,路朝夕和洛词是志不同道不合。
她劝洛词收敛点,“就算是假结婚你也装得像一点好不好?要是被你爸知道你又出来点男模,我可救不了你。”
“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
洛词说着就站起来,醉醺醺地往外走。
路朝夕连忙扶住她,“你要去哪啊?”
“上厕所,我都憋好久了!”
洛词夹着腿说。
路朝夕无奈叹气,“我陪你去。”
至于为什么不在包厢里上厕所,是因为里面有人正吻得火热……
路朝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洛词扛到厕所,两只手又酸又累。
别看洛词瘦瘦的一个人,身上全是腱子肉,力气比男人还大。
路朝夕这么多年的天真烂漫,一半都是被洛词的腱子肉保护出来的。
她在外面靠着墙等洛词,眼睛无聊地四处看,然后眼里一闪而过一个熟悉的身影。
支争?
他不是在国外吗?怎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