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小的,就会类似这群人,找早亡的人去挖。
当然也不排除两种都做。
毕竟谁家白发人送黑发人,埋了之后也不会挖出来看,他们偷偷弄走,再把人家坟堆恢复好,基本就是零风险。
我能想到这一点,很大程度上在于,我看过小诚的遗像。
眉清目秀,长得非常帅气。
他坟堆里又没什么值钱的物件,真要说值钱的,怕也就是他这个“人”了。
那时候,大部分地区重男轻女还很严重,所以但凡肯给自家闺女搞这种安排的,绝对是非富即贵,像小诚这种皮相,就自然能卖出高价,要是团队演技高,故事编的好,甚至都不亚于我们搞一个大坑的。
并且,如果买卖来的快,还有可能故技重施,一皮多卖!
我说这个,好些小伙伴大概率不会信。
那是因为如今治安好了,有大数据和天网了,如果有零五年以前,在大厂地区混过的,自然就会知道,那时好多外来打工的年轻男女,说不见就不见了,没个人,简直是太搜依贼了……
所以,还是要感谢国家,感谢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
“不用怕…”
我拍了拍郝润的肩膀,悄悄说:“这群人偷尸体的,偷完就走了,跟咱们不冲突。”
很快,一声声闷响传来。
是在凿棺材。
看来对方相当有经验,没有采用大揭盖这种笨方法,而是和我们倒斗一样,挖个洞,把棺材凿开,然后将尸首拖出来。
旧社会时,民不聊生,有些单干的土夫子,也会盗富户家的新坟。
不是为了尸首,也不一定是为金银首饰,而是图那一身厚实的装老衣服。
我听冯抄手说,他爹就干过这活。
也是跟这群人一样,把棺材一头凿个洞,但不会直接拖出来,因为那样会弄脏衣服。
他们是钻进去,头对头脚对脚,趴在尸体上扒衣服,有时候尸体太沉不好扒,他们就会用腰带系个绳套,一头套在尸体脖子上,一头套在自己脖子上,靠自身力气,让尸体“坐起来”,然后再扒。
“平…平川……”
就这时,郝润忽的颤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