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发烧了一样。我之所以到z市里来,到詹姆斯身边来,就是想挣钱,想挣很多钱。
为了挣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我的妻子和才满一岁的儿子,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掉和我一起过来的朋友,还可以毫不犹豫的出卖自己生死与共的同伴。
为了钱,我可以做一切我做得到的事情。为了钱,我也可以出卖自己一切能够出卖的东西。
所以,当我拿到那笔钱的时候,别提多高兴了。同时,也坚定了我继续和詹姆斯干下去的决心。
别人都说我偷了詹姆斯很多钱,让詹姆斯损失惨重,我们的工资可能没了保证。我却不这样认为。
我觉得詹姆斯再怎么缺钱,也绝对不会克扣我们的钱,我们这些人是詹姆斯的左膀右臂,是詹姆斯的得力助手。没了我们,詹姆斯在z市也就是个名字而已,不会让人听到我的名字就变脸色。
而且,这个时候,不正是我向詹姆斯献忠心的好时候吗?
在别的人都纷纷离开的情况下,只要我能抓住机会,一定能让詹姆斯注意到我,能让詹姆斯看到我的能力,给我更好的待遇,更高的地位。
所以,这一次头儿找人来港口的时候,我没有丝毫为难的报了名。我知道这很危险,我可能随时杀了我,可危险越大,收益才能越高。楚卫的眼睛上有一道刀疤,让我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狰狞。刀疤看起来还很新,伤口出的肉很嫩,才刚刚长好。那是我和我从小到大的朋友火拼的时候留下的。
想到我的那位朋友,楚卫嗤笑一声。
我的那位朋友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坚持,一开始的时候坚决不肯向我挥刀。直到我扑向了我,我的朋友才震惊地慌忙抵抗。可是为时已晚,我占了上风,并成功杀了我,成为了詹姆斯外围组织中的一员。
楚卫看着集装箱下的阴影,冷冷一笑,那位朋友的眼睛直到最后都没有闭上,眼睛里满是可笑的惊讶和怀疑,还有对我的询问。我好像再问,“你为什么杀我?我们是好朋友呀?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呀?”
楚卫伸了个懒腰,朋友?哼,能吃吗?能让我挣很多钱吗?能让我过上奢侈的生活吗?能让我左拥右抱吗?不能?如果不能的话,那只能去死了。
楚卫看着夜空中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