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说在这里规划建学校,所以自己才让出这十一亩出来,准备捐了给学校使用,并不是自己不投资开发。
国土资源局的人就马上说:“这个就对了,这块地,你早就捐出来了,并不再属于你们公司。”
丙焕钱说:“证据呢?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已经捐出来了?我当时是说,如果建学校,现在学校并没有建在这里,我认捐的前提,是这块地的使用性质,必须是办学。”
国土资源局的人继续解释:“学校最终还是建了,只是没有建在这里,这一块地,早就置换过去了的。”
丙焕钱说:“我什么时候同意置换了?为什么置换土地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国土资源局的老爷就说:“为什么还要经你同意呢?你早已经捐出来了,使用权早已不再属于你。”
丙焕钱见一时跟这些人说不清,这就不象是来做调解的,就说:“你们要这样子说,我真的不想再废话,走法律程序。”
这一件事,又搁置了下来,而高建斌还想着继续开工,丙焕钱却说,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如果还继续建房,出了任何事情,都由高建斌负责。
这一次,丙焕钱与高建斌…高家人,是直接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