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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召集朝中的法律专家和大臣们,共同商讨法律体系的调整方向。他指出:“如今朝堂与地方权力结构发生变化,各方势力相互制衡,法律需更加公正严明,确保在权力博弈中,人人皆受律法约束,无特权阶层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首先,在法律制定方面,拓宽了参与群体。以往法律制定多由少数文官主导,如今为体现权力制衡,林宇下令让各方势力代表参与其中。武将集团可对涉及军事相关法律提出意见,如军事犯罪的界定与惩处;宦官集团虽不能直接参与核心法律条款制定,但可从宫廷事务规范、信息传递监管等方面提供建议;地方豪强大族代表也能在地方治理相关法律上发表看法,确保法律在地方的可操作性。
针对权力制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结党营私等行为,制定了更为详细且严厉的法律条款。明确规定,无论是朝堂官员还是地方官吏,若利用权力为特定势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轻则革职抄家,重则斩首示众。同时,对结党行为进行严格定义和限制,严禁官员私下结党对抗朝廷或干扰正常权力运行。
在司法审判环节,为保证公正,设立了多级复审制度。重大案件不仅要经过地方司法机构初审,还需上报中央进行复审,中央复审时由不同势力代表组成的评审团参与审议。例如,一起涉及朝堂官员与地方豪强大族勾结的案件,初审由地方郡守负责,复审时,除了中央司法官员,还会有文官集团、武将集团以及监察御史等多方代表参与,确保审判结果不受单一势力影响。
此外,为了让法律深入人心,加强法律宣传与普及。在各地设立法律宣讲点,由专业的法律人士向百姓讲解新的法律条款,特别是与权力制衡相关的部分,让百姓明白法律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以及如何监督权力运行。通过这些调适,大秦的法律体系更加适应权力制衡的需要,成为维护国家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
大秦疆域辽阔,包含众多民族,权力制衡的推行对民族关系的处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促使林宇采取一系列新的策略来维护各民族的和谐共处。
在权力制衡格局下,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参与度和影响力逐渐发生变化。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