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配完成后,都护府立即展开了全面的培训工作。军事人员进行强化军事训练,包括骑射、阵法演练等,以适应草原地区的作战环境。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官员则接受专门的培训,学习帝国的政策法规、草原各部落的文化习俗以及沟通技巧等,为顺利开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草原都护府正式运作后,各部门迅速履行职能。军事部门加强了对草原地区的巡逻力度,派遣骑兵分队定期在边境和草原腹地巡逻,及时发现和打击匈奴残余势力的侵扰活动。同时,在战略要地设立军事据点,屯驻军队,形成了严密的防御体系。
民政部门积极与草原各部落建立联系,深入了解部落的人口、经济、文化等情况。为部落提供公共服务,如修建道路、桥梁,改善部落之间的交通条件。调解部落之间的纠纷,维护草原地区的社会秩序。司法部门严格执行帝国法律,公正处理各类案件。对于涉及部落之间的重大案件,都护府会邀请各部落首领参与审判过程,确保判决结果公正合理,得到各部落的认可。
税收部门按照既定政策,合理征收赋税。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部落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征税给部落带来负担。同时,利用税收收入改善草原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草原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帝国积极落实羁縻政策,对归附的草原部落给予管理与扶持。都护府与归附部落签订归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部落首领需定期向都护府朝贡,表达对帝国的忠诚。作为回报,帝国为部落提供军事保护,确保他们免受匈奴残余势力和其他敌对部落的侵扰。
在经济上,帝国加大对归附部落的扶持力度。除了赏赐财物外,还帮助部落发展生产。为部落提供技术支持,改进游牧生产方式,提高牲畜的养殖效率。在农业发展方面,继续派遣农业技术人员,指导部落居民扩大农田规模,优化种植结构。同时,鼓励帝国商人与归附部落开展贸易,为部落提供更多的经济收入来源。
在文化教育上,帝国在归附部落中设立学校,教授帝国的语言、文字、文化和礼仪。选派优秀的教师前往部落任教,培养部落子弟对帝国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归附部落与帝国的联系,促进他们逐渐融入帝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