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一周一天赋:我成了吸血鬼狼人串! > 第十七章 爱奥斯(2/3)
怼到,蛊惑之眼只要眼神不对视就起不了作用,作为辅助异能还好作为主打技能当真是鸡肋。

    因为一旦被人看穿这个技能就会有意躲避,实力远不及的情况下蛊惑之眼根本起不到作用。

    也难怪他才被设定为实力一星了。

    行走者被锦鲤踢到一个踉跄的时候陈浙瞅准时机一兽爪掏向对方的左腿,锋利的兽爪在行走者的人腿上留下四个血窟窿。

    行走者被攻击的腿立即弯曲跪在地上,陈浙顺势又是一个顶膝在对方下巴,直接把行走者顶到后仰倒地。

    陈浙一脚踩在对方胸口,让对方无法挣扎起身。

    “干得漂亮!”

    锦鲤冲陈浙竖起大拇指,“第一次出任务就有如此表现,你小子年纪轻轻倒是不错,是超凡的好苗子!”

    陈浙很想翻白眼,这个锦鲤又装起来了,说话故意老气横秋的。

    懒得搭理她,陈浙说道,“他已经失去行动能力,怎么制服他?”

    这也算轻松搞定活捉了行走者,可是陈浙发现两个人都没提前准备绳索用来捆人。

    锦鲤笑了笑从腰间挎包中掏出了一个黑色的手环,上边有一颗晶石一样的东西闪烁着绿色光。

    反手锦鲤就将金属环对准行走者合在一起的手腕,金属环就像手铐一样将行走者双手手腕拷住,散发绿色光的晶石立即发出红光。

    陈浙惊奇的看着,心想他怎么没有这种东西。

    不等他问询锦鲤,锦鲤就将他衣服下摆可扯开,撕了一条衣服下来。

    “你干什么?”

    陈浙看着已经这盖不住腰部的t恤苦笑,就这么坏掉了,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当然是遮住他的眼睛了,难不成你想就这么带着他大摇大摆的出去吗?”

    呃!

    确实,他是被制服住了并不是晕死了,紫色的蛊惑之眼还在,要是带出去被人对视到恐怕会生出事端。

    锦鲤用从陈浙身上撤掉的衣服布料将行走者的眼睛蒙住,这样他就不能蛊惑人了。

    陈浙将行走者从地上拉起来,行走者还扭动挣扎身体,可惜挣脱不开。

    正准备离开呢,一个少年声音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