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告奋勇,

    “让我先加,我英语好!”

    “等我跟他聊明白了,再让他把朋友介绍给你!”

    我有些犹豫,

    “不合适吧,这男孩看着最多也就20来岁。”

    “咱俩都能当他妈了!”

    闺蜜白了我一眼,

    “你好好想想,易仲先跟你离婚之后,会找同龄人吗?”

    “男人永远喜欢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凭什么我们就不能喜欢二十多岁的小奶狗?”

    我恍然大悟,觉得她说得实在太有道理了。

    我的思维果然是被厨房给局限住了。

    可第二天一早,闺蜜不仅没有兴奋,反而还唉声叹气。

    “不行,还不如易伯钧。”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二十多岁的小奶狗,不如易伯钧?”

    “你不懂,他虽然年纪大,但是细致又体贴,小奶狗虽然生猛,但是也就只剩下生猛了……”

    我五十多岁的脸听得面红耳赤。

    一时不知道她是在惆怅还是在显摆。

    “你这是,想他了吗?”

    听见这话,闺蜜像是活见了鬼,

    “怎么可能!”

    “他虽然体贴又细心,但是他心里装着别人,光这一点我就受不了。”

    认识她这么多年,没想到她竟然还有感情洁癖。

    穿书前,我是个画家,她是个普通上班族。

    因为长得漂亮,她的男友换了又换,交往时间从来不超过三个月。

    说起来,易伯钧竟然是和她相处时间最久的一个。

    毕竟那些年轻男孩,没有几个受得了她这种作天作地的。

    倒是老男人经过岁月的磋磨,反而多出了几分耐心。

    “也不知道小虎怎么样了。”

    小虎是孙子的小名,算算日子,也该小升初了。

    我在荷兰吃到了有生以来最好吃的汉堡,忍不住就想起了那小子。

    闺蜜狠狠拍了一下我肩膀,

    “你啊,就是心太软!”

    “你也不想想,这些年他们是怎么对你的?”

    我怅然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