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新的女人都没有,给了那个白秘书麻雀飞上枝条变凤凰的机会。
对于夸奖,宋汐染从来都是大大方方的收下,她顺势开了句玩笑:“那是当然,我要是不会说话的话,又怎么会变漂亮呢?”
她在离开办公室时,散开了盘起的长发,改用两指宽的发带将其扎成低马尾,这样富有朝气的打扮,让她看上去美而不妖,清丽脱俗,就像是日系电影里令年轻人魂牵梦萦的初恋女神。
于是,李礼大着胆子邀请到:“择日不如撞日,言哥,你们俩今天就别过二人世界了,正好大家都在,就一起去包厢里玩吧。”
温斯言没这打算,而宋汐染则是求之不得,她笑得眉眼弯弯:“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这顿饭,吃的温斯言食不知味,他没想到宋汐染在自己面前那么矜傲,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到了别人面前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又爱笑又随和,才一盏茶的功夫就跟在场的人都混熟了。
李礼的个性最开朗,接连讲了好几个笑话,每一次宋汐染都能捕捉到笑点,并且表现的很捧场。
这样爱笑又漂亮的人,很难不讨人喜欢,尤其坐在她旁边的温斯言是个不苟言笑的闷葫芦,就更显得她可贵了。
末了,李礼悄悄撞了下温斯言的手臂:“几天不见,眼光真是长进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