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志也不是个真正的大老粗,他在部队本身就是搞思想工作的,很清楚一些弯弯绕绕,“等过两天,我亲自去乡下看看欢欢,不说别的,敲山震虎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嗯,你去看看,我也放心。听说很多当地的百姓都很欺负知青,咱们家孩子可不能让人欺负了去。”张美凤道。
许清欢从武装部家属大院出来后,走了不多远,就看到江行野坐在自行车上,大长腿撑在地上,正在百无聊赖地抛着一盒火柴。
他生得俊美,黑沉沉的眸子透着一股子凶戾,一身又痞又野的气质让人又恨又爱,惹得过往行人不停地拿眼看他。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感应到的,许清欢在街头一出现,他就猛地抬起头来,眼中的凶狠褪尽,期待、忐忑、欢喜的神情交织,人也忙站直了身体,像是广场上向国旗行注目礼的仪仗士兵,既规矩又一身正气。
许清欢都看得笑了,小跑两步过去,“你怎么在这里?”
江行野就是在这里等她,但不敢说,挠了挠头,“没什么事,就……就在这里待一会儿。”
许清欢也不揭破,“嗯”了一声,看着他身下半新的大金鹿,觉得那两个车轱辘怎么有点眼熟,“这车是哪里来的?”
“我找了些零件,自己装的。”江行野连忙从自行车上下来,“你要不要用?反正我也不用不上,你拿去骑吧,下午四点的时候在国营饭店门口,拖拉机会在那里等。”
这年头,有一辆自行车,不亚于后世有一辆兰博基尼。
许清欢看了看远远高于自己的腿长的座椅,摇摇头,“我不会骑自行车,我要去一趟废品店,你能不能带我去一下?”
江行野不敢置信,惊喜和忧愁相伴随,他抿了抿唇,“要是被人看见了,对你的名声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