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间,然而他已经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亲随们摘下头盔查看情况,发现某种弹子射入头盔,将张文秀的半边头皮掀了起来,露出森森白骨,甚至骨头上都有被崩碎的裂痕。
这个程度的外伤,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下,只能说是生死有命了。
远处,胡忠义攥紧的拳头狠狠的捶了下地面。
“妈的,那小子反应太快了!”
“枪口闪光的问题。距离三百多米,子弹大约要半秒钟飞到,但闪光是瞬时的。”董兴龙像个学究似的解释,末尾还不忘调侃,“让你多学点理科的。狙击手不会数学、物理可不行。”
“不是有你吗?小孩。”胡忠义也不纠结,起身收起东西就要转移。
“也不能一直陪你。”董兴龙也收拾东西跟上,“我毕竟是炮科的学生,临时给你当个观察员,往后还是得你自己学会这些。”
“行了行了,真是个小屁孩。”
张文秀被人抬下去的时候,寨子里的贾二从高处看到了那棵大树下的混乱。
他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身旁的黑甲兵收了千里镜,很兴奋。
“中了。敌将应该是没了。”
“怎地突然就没了?”贾二好奇的问。
“狙击手。”黑甲兵很亢奋,就像那人是他打死的一般,“咱们的杀手锏。百丈之外取上将首级。”
“那可真是厉害。”贾二不善于拍马屁,不过,这件事的确值得赞许。
不久之后,黑甲兵又带着丁壮出了寨子,在附近林子里布置了很多陷阱。
这些陷阱大多杀伤力不强,只能造成人受伤,但黑甲兵说,恰恰是受伤让军队更容易崩溃,伤兵需要人照顾,而且会长时间哀嚎,持续降低其他士卒的士气。
这些黑甲兵对什么问题都能讲出个一二三来,让贾二十分佩服。
他也把这些话讲给他手下的四个人听,但这些人没有同黑甲兵一起作战过,因此对黑甲兵的崇拜尊敬不如贾二,也就听得不那么认真。
此后几日,这些守寨子的壮丁都是做这些简单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突然接到命令,让他们连夜转移,到东边一处隘口集合。
长距离行军对体力要求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