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公司,总经理得到通知,要到日本去开会。他心里想,每次都我去,也让副总去一次吧。副总很开心呢,就说好好好。然后回家呢,就跟他的妻子,就跟他的女儿讲,我要去日本开会,你们要不要顺便跟我去玩玩。两个人也很开心,就请了假,然后三个人浩浩荡荡就到了东京。这一玩呢,玩的连开会都忘记了。那怎么办呢?等他想起的时候,人家会已经结束了。那只好硬着头皮回来啊?不然怎么办,你不能流亡在国外啊。
回来以后,他就考虑再三,我要不要讲实话。这个时候如果讲实话,那全公司都闹笑话。而且传出去,他根本自己只有低着个头回家了。所以他就想,我还是照领出差费。以后事情再说。然后总经理的儿子就知道了,就跟他爸爸讲,副总可以这样吗?如果我们不办他的话,那整个公司的风气都完了呢。爸爸,无论如何要叫法务部办他,起诉都可以,最起码三个罪名。第一个,耽误公务。第二个伪造文书。第三个冒领出差费。
总经理说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儿子说,那你又知道什么呢?他说我告诉你,你现在起诉他,法院怎么判是一回事。他一定被我们敌对的公司,高价把他挖走。挖走以后,他对我们公司很熟悉,他就专门针对我们搞出一些方案,把我们打垮。那你这几个钱你能够换得回来吗。再说,副总这么长期以来,对我们公司有这么多贡献,就算我放他慰劳假,招待他全家去玩,也不为过。何况这件事情,我想想自己也有错,我要他去开会,应该告诉他我想要什么,或者请他转达什么事,他就比较有责任感了。我没有,他一定认为说我是慰劳他的,那他当然趁机去玩一玩了。
儿子还说不行,要不然我们设法务部,我们设法务部干什么嘛,公司有法务部的。总经理说我们设法务部,是要提高我们自己的警觉,不要让人家有机会来讼我们。如果有我们提前把它调整,或者事先跟对方沟通,不要让人家有机会起诉我们,而不是说我们设法务部来诉别人。
这个副总啊,他回来以后啊,他心里很不安。其实从他在东京没有去参加会议,那时候他心就不安了。这怎么办呢,丢这个脸,对不起公司,对不起总经理,更对不起自己呀。所以他就开始想,我回去以后,我双管齐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