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8:从兴安岭打猎到万元户 > 第164章 这几个大的我来对付(1/3)
    狼是一种极具攻击性、极度狡猾、极富进攻欲望的动物。

    狼生活在森林之中,它们常年以捕猎为生。

    但是狼的捕猎并非仅仅是靠嗅觉,更多的时候,狼需要利用自己强悍的体魄,将猎物逼退或撕碎。

    狼的咬合力极强,它们的牙齿甚至可以轻易咬破皮糙肉厚的野猪。

    狼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们懂得团队作战。

    狼群的数目庞大且战斗力十足,在丛林中,任何单独的小型动物遇见狼群都必死无疑。

    “六子,别怕,咱们有枪呢,还怕一匹狼?”六子的声音刚落,就见另一边也出现了一群狼。

    那狼群明显比之前遇到的那一批要大一倍有余,而且它们的速度也很快,眨眼间就冲了过来。

    “嘭!”一声枪响,一只巨狼直挺挺的栽倒在地。

    “嗷呜——”

    看到自己的伙伴受伤,一群狼顿时愤怒了起来,疯狂的朝着秦风等人扑了过来。

    见到这情景,秦风也顾不上其他的了,一把就将离的最近的曲依然推到了树后面。

    与此同时,六子和杨浩轩则手持猎枪,对准了那群狼射杀。

    然而这样根本没办法完全阻止那些饿狼,很快又有几头狼扑了过去。

    见状,秦风深吸了一口气,随即举起枪,瞄准一头离自己最近的狼的脑袋,扣动扳机。

    子弹划破夜幕,穿透那头狼的喉咙,鲜血四溅,而后那头狼便轰然倒地,彻底失去了生命迹象。

    其他的狼见此,顿时发出一阵惨厉的哀鸣,夹杂着悲鸣。

    “嗷呜——”

    众人听到这声音,心中都忍不住咯噔一下。

    “风哥……这狼好像被激怒了。”六子有些害怕的咽了咽口水,他从未遇见过如此凶猛的狼群。

    秦风的脸色阴沉,他不敢保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毕竟这群狼看起来已经彻底被惹急了。

    这时,那群狼又发出了几声哀鸣,接着一头浑身染血的狼缓步走了出来。

    这是一头体长大约两米的巨狼,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令人胆寒。

    它冷冷的盯着秦风,嘴角勾起一抹嗜血的弧度。

    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