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叔的手玩了起来。
猜叔的手是一双很男人的手,手背上带着青筋和勃起的血管,古铜色的皮肤带着粗糙的纹理,指腹和手心上有很多茧子。
那种陈年老茧,磨平了,变厚了的那种,摸起来很硬,刺刺的,一点都不舒服,和陈青细嫩的看不到一丝毛孔和疤痕的细腻白皙是两个极端。
陈青软软的指腹有一下没一下的摩挲着他粗糙的手心,酥酥麻麻的手感蛮不错的。
猜叔也随她去。
前座俩人直接来个无视,只有沈星有些控制不住,不时的从后视镜瞟一眼。
猜叔看了眼沈星,开口道“爱梭当初捡到貘,献给了班隆将军,才换的现在治安官的位置,今天来参加他婚礼的都是些有分量的宾客,这样就可以顺便打听你舅的消息。”
闻言,沈星立马喜笑颜开,连连道谢“谢谢猜叔。”
这可说到他的心坎里了,满心的高兴,也就顾不上再往后看。
车子停好,猜叔下车,吴海山就已经等在边上了,今天他得由猜叔做中间人,介绍给爱梭。
“瓦萨里,猜叔。“
”海山兄,瓦萨里!”
吴海山迎了上来,笑眯眯的打着招呼。
他中等个子,一身唐装打理的很利索,最惹人注意的就是他脸上的大框眼镜,上面挂着五彩缤纷的宝石细链子,脸上挂着让人拒绝不了的笑容。
“你好,你好,久等了。”说着,猜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对方。
吴海山笑眯眯的接过,打开来,一颗拇指大小的鸽血红静静的躺在里面。
“谢谢猜叔啊。”
这可是今天的重头戏。
猜叔笑笑,没搭话,招呼身后几人便往里走去,吴海山跟沈星招手打着招呼,有些意外的看着最后面穿着浅绿色特敏的女人。
达班不是没有女人吗?
没等他多想,就看道猜叔走远了,他赶紧丢开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陈青跟在但拓身后,一脸好奇的看着周围陌生而美丽的一切。
爱梭的寨子被一片艳丽的黄色芋头花海包围着,蓝瓦红墙,标准的勃磨建筑群。映衬着花海,很是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