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在阳世当阴差 > 第104章 鬼来了(3/8)
双脚也开始离地升空

    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自己已经成为鬼魂。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一定要抓住那辆肇事车的主人。

    死也要找到他!

    据说狗眼可以看见阴魂,这是真的。

    伦巴,快救我我冲狗儿大叫,虽然喉咙里已经发不出声音。

    伦巴一口咬住了我的裤脚,把我拽回地面。

    接下来的日子寂静而紧张,作为一只鬼,我已经充耳不闻,张口难言,甚至无形无影,只有伦巴眼中才有我的存在。

    我们的生活只有一个目标,找到那车,抓住那人。

    伦巴是条好狗,形状优美,肌肉结实,还耳朵上还长着可爱的皱纹。

    当初我们收养他时专家曾说,这种美索不达米亚獒犬与埃及狩猎犬杂交的品种,只适合在意大利山地狩猎,不适合城市生活。事实上,它每天领着我,穿行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之间,简直是如鱼得水。

    我们不分昼夜的穿行,寻找,伦巴的鼻子不放过任何一辆小轿车,尤其是奔驰牌的。

    终于有一天,一辆黑色奔驰车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

    当那辆车在街角停稳时,车门打开,一条大汉跨出车门,只见伦巴以疾风之势猛扑向那家伙,如此的速度直让我这只鬼都自愧不如。

    伦巴的爪子划过空中,抓住了大汉的双肩,一口咬住汉子的咽喉。

    请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问我。

    我叫伦巴,汪汪。

    不,你的名字叫文峰冬,你今年三十一岁是个男人。

    是的,我想起来了,我的名字叫文峰冬,今年二十九岁是个男人,曾经是个幸福的丈夫和慈爱的父亲,还养过一条名字叫伦巴的狗。

    很多年以前,也许是两年前吧,我出过一次车祸,妻子儿子和爱犬都在车祸中丧生,肇事司机逃逸。

    不过,最终我还是抓住了那个杀害我全家人的醉鬼。

    是的,那家伙差点被你咬死哈哈,恭喜你,文先生,你有明显的康复迹象了。

    白大褂合上硬皮本,对我笑笑说:到花园里散散步吧,对你身体有好处。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