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手上还紧紧抓着一只颜色已经脏到发灰,压根看不出来原本颜色的兔子玩偶。
“……小美啊,你回来好不好!妈妈给你买了小兔子了!你去哪里了啊!呜呜呜呜……”女人哭的声嘶力竭,双眼紧闭,即便身体软到需要人架着走了,可是她依旧在念叨着。
而李霁不难发现,这个被拖走的女人,就是之前她指引去找郝院长的那人。
女人被拖走时,店门口已经围上来了一圈人,女主播在离他们稍微有些距离的地方继续做着解说。
“……刚刚被带走的,就是失踪的其中一位小女孩的妈妈。据了解,她在【哔】年前进入旁边的杂货店购买物品时,孩子在隔了一个货架的地方玩耍。
等到她选购完准备离开时,就发现孩子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杂货店中。”
“后续虽然她第一时间报了警,警察也很快赶到了现场,可并没有在现场发现相关的线索证明孩子的去处。”
女主播的面色凝重举着话筒的手明显骨节泛起了白,看得出来她是很用力地在握紧话筒。
“因此,在这里呼吁各位市民,出门在外时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贵重物品或是孩子时刻位于自己能够看到或者摸到的地方。或者在物品、孩子身上佩戴明确指示物,以防丢失。”
转播中断,画面回到了演播室。男女主播并肩坐在一起,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新闻稿,开始念着后面的内容。
可是李霁的心思却依旧在之前的视频里。
那个女人看着已经年纪已经不小了,可是规则里却依旧把她当成是刚刚丢了孩子的新手妈妈。
如果这一条内容是多年前写下的话,虽然是符合了受害人的身份和郝院长的职位,可是到自己这会儿,又特地把郝院长的身份划掉,补充上了校长的头衔。
就像是这份规则是仅写给自己看的一样……
对啊,是写给自己看的,包括这第九条规则,也是当着自己的面现场写下来的内容啊。
李霁心中再次浮现出了困惑。
“店长”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