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没有鸿钧,这洪荒正经? > 第3章 盘古陨,山海出(2/4)
为隐蔽,一时三刻之间还真没法迪荡清澈,完全就是个水磨工夫。陈季表示,收尾什么的最烦人了,就像聚餐之后洗碗似的。索性把这工作扔给了大母龙和飞鱼,陈季带着“小”金鱼就回了倪岛,反正有大母龙看着,就算凶兽本体复生都出不了太大问题。

    就这样,陈季现世洪荒,算是初战告捷。回到倪岛,见众灵都在,于是陈季将倪岛暂时当做了战队大本营,将众灵分作两组,一组去替换大母龙,一组在倪岛休养。三班倒的进入凶兽海岛清理凶兽。转眼过去了八百年,这只超级大凶兽才算彻彻底底的被磨灭。只留下一座海岛,还有岛上的一颗,龙血树?

    大战过后,陈季回到倪岛,却找不到自己原来住的地方。众灵聚集倪岛,一个个体型巨大,当年的隐秘小山谷早被踏平了,山都不知道还是不是原来的山了,谷就更甭提了。带着一丝苦笑,陈季重新找了条溪流,重启施石宫,再次给自己营造了个住所。待再次安顿好,陈季开始总结这一次的凶兽事件。

    一拍脑壳,陈季终于想起来一件事,该研究一份化形的功法啊。不能众灵每来一次自己就搬家一次吧。不仅众灵能用,自己也能用啊,虽然从出世以来,自己就是人形,但别忘了,自己脑袋上还有一对大犄角啊。

    是的,这个时候陈季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对大犄角呢。那战斗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拳头呢?泥马~作为一个洪荒生灵,犄角才是武器啊,这对大犄角可是龙角勒,集锋利与坚硬于一身,不比拳头好用?要是当时想起来用犄角对敌,嘎嘎乱杀就是了,还用鼓动全身法力?正经洪荒生灵,打架谁用拳头哦?一种放着巴雷特不用用弓箭的既视感。只能说,虽然转生洪荒十多万年,陈季还是没有把自己当做洪荒生灵,下意识的还是在用前世为人的方式方法应对周边。不回想还不觉得,一总结全是后怕。好气~

    当即,陈季就意识到自己目前的当务之急,化形与武器。不把化形研究出来,以后算是不能和小伙伴们愉快的玩耍了。

    就这样,一晃又是两万多年过去了,陈季安居倪岛,研究法术,研制兵器,等待小世界成型,建设倪岛,小日子过的忙忙碌碌又慢慢悠悠。而倪岛也渐渐热闹起来。不敢说繁荣,因为此时的洪荒整体上来说就太荒凉了,倪岛通过陈季的建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