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只是一点点,一开始傅晓晓会防备,他会立即退开,让她有一个适应过程。
看着傅晟与林秋都进一步了,他怎么还能原地踏步,他在部队里特地问了一圈所有娶了媳妇的人,得到一个结论。
想要媳妇,就不能太要脸。
陆风觉得这话虽然糙,但好像确实是这么个理,他等着傅晓晓接受他,可是日常每天他去部队训练,傅晓晓在家带着陆晨,给陆霖送饭,三点一线,整整过去了一个月了,两人都没有进展。
再墨迹下去,他何时才能抱得美人在怀。
连许彦都不怕死的嘲笑他,追个媳妇,一个月了都没牵上手。
陆晨在院子里跳格子,小狼崽跟在他的身后学着他蹦着跳,傅晓晓看着陆晨,现在的陆晨才是真正的孩子该有的活泼。
将晒干的菜叶子扔到野兔子的窝里,原先的几只小野兔现在也已经长大。
“可以入锅了吧?”陆风走到傅晓晓的身边,盯着那只又肥又胖的兔子。
养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别说小狼崽,连这大肥兔都已经该入锅了。
“……兔兔这么可爱,你居然……”傅晓晓瞪大眼,不敢置信的看向陆风,话风一转。“麻辣还是红烧?”
陆风失笑,看着志同道合的傅晓晓,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麻辣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傅晓晓嘿嘿一笑,不过面对毛茸茸的小家伙,她还是下不去狠手,目光忍不住望向陆风。
“……我来。”看到她求助的目光,陆风挽起胳膊,拎起兔子走进厨房。
傅晓晓笑得开心,有眼力劲的男人最帅了。
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傅晓晓以前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会改变自己的习惯。
可是自从陆风减少了出任务的次数,天天都能见到他之后,傅晓晓一开始觉得不适应,后来发现,只要陆风在家,早上起来热水是备好的,院子是干净的,缸里的水总是满的,灶台的柴永远用不完似的。
她每天带着陆晨,有空就去后山散步,摘摘野菌菇,要不然就骑着自己的自行车给陆霖送送饭,闲来无事还能练练字,日子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他与她的距离,也在慢慢靠近,从一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