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可不又变成旧商说了算?
至此《盐法》崩了,票法和原来的纲法无异,票商又和以前的窝商无异。反复横跳的同伴就是,挺多的。
汪家财大气粗,所以妥妥的当了“旧商”,手里有的是运司印刷的三联票据。淮北一张小票,每张可以运十引盐。每引四百斤,合计六钱四分银子。大票每张五百引。汪家手里大票就有十七张,小票更是没有算过多少。汪家买卖食盐这个是本分,盐商不贩运食盐,叫什么盐商!至于怎么用好这些盐票,汪大老爷心里的算盘珠子日夜川流不息,奔流大海。
汪大老爷:我也许不是第一个晒月亮的人,也不是第一个在江边欣赏月光下夜景的人。但我肯定是站在乌程财富顶端的那些人中间的一个。假以时日,第一也会落入我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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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盐法改制,道光十一年(1831),两江总督陶澍因窝商腐败,欠课累累,遂奏准仿照明制,在淮北废引行票。其原则是,不问新商、旧商,只要交足盐课,即可领票运盐。票商既无限制,亦不固定,就可废除根窝专商之弊。不久淮南、福建相继仿行。其制由运司印刷三联票据,一留作存根,一存分司,一给民贩行运。各州县民贩,由州县给照赴盐场买盐,纳税后运盐出场,分赴指定口岸销售。——源自度娘词条
详情参考《清代两淮盐政改革论纲》倪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