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低,真正与我接触的人是高璐和邹飞云。”
众所周知,高璐是高鹏的妹妹,天行集团的董事长。
至于邹飞云,林东凡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邹玉刚的小儿子,同时也是个貌似低调的商人,是东大能源集团的实控人。
俩人都不在体制内。
林东凡问:“先说说邹飞云,你是怎么给他输送利益?”
“其实我跟邹飞云之间,也不存在直接的业务往来。他站在食物链顶端,属于发号施令的角色。”
“这话怎么讲?”
“比方说,在某次能源交流会上,他说高璐想拓展石油业务,那我便要想办法把江澜油田分公司送给高璐。”
“草,玩得这么隐蔽。”
结合前世了解到的一些公开资料,林东凡想想便明白了这里面的套路。
为了规避风险,邹飞云不会直接吞噬国资,走的是曲线。
说白了,就是先利用自己的身份影响力,诱导贾玉璋把国资输送给高璐,然后再由高璐进行反哺。
如此一来,他邹飞云的利益,则是来自于和天行集团的合作。
这属于私企与私企之间的业务往来,明面上,国企的损失与他邹飞云没有半点关系。
也就是说,高璐的天行集团,其实是个跳板。
林东凡又问贾玉璋:“那说说你跟高璐的合作,你给她的天行集团输送利益,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如果我说我是一炮灰,你信吗?”
贾玉璋一脸郁闷。
仔细想了想,又无奈地说道:“搞垮江澜油田分公司,低价贱卖资产,这属于我们单位内部的事。她作为买方,买卖程序合法合规。”
“你再仔细想想,她低价拿下江澜油田,难道没给你一点好处?”
“这个……”
“都这个时候了,你该不会还幻想着可以保留一部分赃款吧?做人别这么天真,只有把他们都抓起来,你才能真正安全。”
“高露给了我五千万,但那笔钱不是直接转给我。”
“那转给谁?”
“我用别人的身份证,在海外开了个账户。”
“呵呵,就知道你们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