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事,想跟你碰一碰,你看是我过来还是你过来,哎,算了,还是我过去吧,公园的空气怎么也比我的办公室好,好了,好,一会见啊。
好,再见。
刘维震开着车到了公园找到了徐昌明,他边走边说,我现在在考虑两个问题,第一犯罪分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在普遍的看法,他是个退伍军人,我现在觉得光这样认识还不够。
那你说说看。
你看啊,从案发现场来看,特别是408案件,案发现场遭遇战,双方在都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他能抢先跳车,而且一跳车就先开枪,第一排呢打了四枪,三枪呢就打了我们三个人,紧接着呢,是跳跃式逃窜,在逃窜的运动当中呢,第二次开枪,打了五枪,四枪呢打中车身,打坏了轮胎,子弹击伤了司机,这些都能说明什么?
弹孔我看过了,均匀稳定,这说明他的射击技术相当高明,而且有着非一般人所能具备的临场应变能力。
哎,对,我们俩的看法是一样的。
那不一定啊。
你先听我说啊,有问题我们再讨论。
好,我先听你说。
根据以上这种条件的反应来看呢,我觉得啊,第一犯罪分子极有可能是个退伍军人,第二他很可能是一个当过特种兵的退伍军人,第三他具备特种兵里特等射手的能力,第四根据现场他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来看,他极有可能是参加过越战的这种军人。
徐昌明听了之后,觉得有点不靠谱,毕竟是4层推理。
不错,这是现场给我们的提示,如果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就可以大大缩小我们的侦查范围,你认为怎么样?
不敢苟同。
怎么没有道理?
道理是有,第二个问题吗?
第二个问题就是子弹,331案件犯罪分子抢枪呢,抢的只是空枪,枪里边并没有子弹,你也知道按照条例规定,哨兵持长枪上岗,一般不带子弹,一周后呢,就发生了407,408两起案件,可这支枪就射出了子弹。
子弹的确是个问题。
子弹是一个谜,犯罪分子子弹另有来源是肯定的,这也证明了我的另一种推断,几个案发现场经常使用子弹批号是一致的,这说明,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