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穿越带冰箱,我成为首辅心尖宠 > 第三十章 满载而归(3/3)
院子里那两匹。”

    宁欢欢若有所思:“狼群为什么会攻击玉麒麟?玉麒麟不是百兽之王吗?”

    “因为玉麒麟的洞穴里有泉眼。”楚岚终于开口,“四季不断,还长着药草。这个季节,能找到水源的地方不多。”

    “老虎没有汗腺,很怕热,所以喜欢待在水边。”宁欢欢下意识地解释道。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几双眼睛齐刷刷看向她,目光中带着疑惑。宁欢欢心虚地低下头,她又说漏嘴了。这些现代的知识,在这个时代可不常见。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楚岚放下筷子,目光如炬。

    宁欢欢绞着衣角,支支吾吾道:“我……我在一本医书上看到的。”

    “什么医书?”

    “就是……就是之前在集市上买的那本。”她努力回忆着之前的借口,“书页都破损了,我也记不清书名了。”

    楚岚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没再追问。但宁欢欢知道,他肯定起疑心了。这个男人太精明了,她得更加小心才行。

    趁着两人吃饭的功夫,宁欢欢去查看楚岚带回的战利品。

    堂屋地上,一头健壮的公鹿静静躺着,鹿角分叉如树枝般舒展。鹿身上的毛发依然透着光泽,只是在颈部有一道利落的伤口,显然是被一击毙命。这样的猎物在充满危险的远山区域里可不常见,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猎户,想要捕获也要费上一番功夫。

    二十三株人参整整齐齐地摆在红布上,每一株都散发着淡淡的药香。有的根须完整,形态优美,宛如婴儿般可爱;有的虽然年份不长,但也是难得的好药材。这些都是山中珍宝,一株就能换来不少银钱。

    七八只膘肥体壮的山兔和几只斑鸠摆在一起,毛色油亮,看得人食指大动。兔子的耳朵软软地垂着,野鸡的羽毛在油灯下泛着彩色的光泽。这些都是山里最鲜美的野味,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堆得小山般高的狼皮,粗略数了数,竟有十来张之多。每一张狼皮都完整无损,显然是出自老练猎手之手。狼群向来凶悍,能在与狼群的搏斗中取胜,还能完整地剥下狼皮,这份本事着实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