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倍。别说迟聿觉得耀眼,心动不已,即便是江景秋这样阅女无数,都觉得心痒,若不是迟聿先看上了,他定然也是要放手去追的。
不过朋友妻不可期,这点道德,他还是有的。
林茉很快就成为了这场聚餐的主角,不仅是和江景秋有说有笑,和其她几位女生也能谈笑自如。
她有一种气质,即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能让女生喜欢,完全不让人反感。
沈鹰州和迟聿打了一个照面就离开了。
庄群和迟心草安排完,便也去了茶室,留给他们年轻人闹腾。
庄群赞叹:“迟聿眼光不错,这个女生很优秀。”
迟心草忙说:“还小,他学业为重。”
“真不是女朋友?看他对女孩很上心。”
“真不是,只是有好感。”
“迟聿有心、有情感是好事,有人情味,不像鹰州,不知在想什么。”
“鹰州很吸引女生,他想谈的话,多的是女生想和他谈。”
庄群确实看不懂自己的儿子,身上那股子坏气从小就招女生喜欢,看似风流,却又没见他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两人像是闺蜜,在这茶室里谈着不疼不痒的话题。
这边迟聿被江景秋缠着说话,林茉去洗手间好一会儿没有回来,迟聿便有些着急了:“我去看看她。”
“切,还能丢了不成?”江景秋鄙视。
迟聿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起身去找林茉。
沈家的别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迟聿常来,所以畅通无阻,他在洗手间的门外敲了敲:“林茉?”
没人回应,他轻轻一推,里面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