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迷失之地】的变故
老管家身躯僵硬,而一动不敢动。
而楚歌终于是发问,淡淡的启唇问道:
“来给我讲一讲林家,我之前走的时候,还不知道有着一号人物的存在,怎么就成地头蛇了?迷失之地这一个贫瘠之地,什么时候塞入到了这么一个大神了。”
老管家颤抖着,却丝毫的不敢忤逆楚歌意志颤抖道:
“大人,您肯定是太久没有回到了迷失之地,迷失之地在九年前就开始变天了,我家老爷本是灯塔的前十的大富豪,在九年前从灯塔庇护所,举家迁移到了迷失之地。
将他的全部的家产,丝毫不剩的都投入到了迷失之地的建设中,修设了基础设施,建设了医院、学校、水利,让迷失之地的弃民也过上了现代化的日子。
而后来,我家老爷便是联合几个从其他的庇护所前来的富豪们,在迷失之地的中心,建立出一片现代化的都市,这便是迷失市。
也被称之为——【迷失之城】。”
楚歌讥笑,抬了抬眼皮。
“迷失之地”之所以被称之为迷失之地,就是因为常年的被迷雾与漫天的大雪笼罩,而行人前往便会迷失在其中。
这一片地界,在千年之前便是如此的生存条件恶劣,凡是有钱一点的,都是想方设法搬离这一片鸟不拉屎的地界。
纷纷逃离——
而留下的,是去无可去,没有任何的庇护所收留的穷人,于是仍旧在迷失之地中生存的人,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弃民】。
被上天所遗弃的臣民。
而楚歌与他的妹妹,便是真正的弃民,生活在迷失之地弃民聚集地之一的思君镇。
思君镇周围,甚至于连一个小诊所都没有。
也正是如此,当年妹妹重病,楚歌才不得不“卖”掉了自己,去换取自己的妹妹的一线生机。
一别就是十年——
可这一片弃民密布的迷失之地,这一片被大雾与浩雪侵袭的险恶之地,为何会引来林家老爷子的大力投资?
还是耗尽了家产,不留余地的投资呢?
这合理吗?事出反常必有妖,林家的这一位老爷子必定是在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