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到2月底了,才终于有了准确的答复。
这事儿对廖永明来说,等的是真挺不容易的。
可对徐锦晟,以及省里各位领导来说,批准这件事儿也同样不容易。
没错儿,国家的确是要发展市场经济,是希望国家、人民都能够富裕起来。
可这条道路具体要如何走,这还得一步步摸索才行。
所以个人能不能买地皮,私自建一座可以供全市人民买卖各种商品的自由市场。
这事儿不但之前无迹可寻,官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资料和案例可以进行参考。
更无法预知,这事儿会对人民、对社会,甚至是对整个国家,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就因为这些种种原因,徐锦晟根本就不可能提前给廖永明任何承诺。
但也就是因为这事儿是廖永明提出的,这事儿也才有了机会,能被省\/领导\/班子进行讨论。
倒不是因为廖永明对徐家有恩,而是因为廖永明直接或间接为省里的各个国营工厂的发展,甚至是在广交会上,间接的为国家,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所以,省里才专门召开了两次会议,特意讨论廖永明提出的建自由市场,对社会经济的推动、影响等各项问题,并商议其可行性。
好在廖永明给徐锦晟的那份,有关建自由市场的想法报告,写的不但认真,考虑的各项问题还很详尽。
甚至,里面还包含了些许,连省里的领导们都没考虑到的问题。
这也让省里的领导们,对廖永明这个人有了进一步的认可。
所以,省里才仅仅开了两次会议,竟然就直接通过了徐锦晟的申请。
决定让廖永明在a市建造自由市场,以作为试点,考察这种经济模式对整个社会的影响。
但除了自由市场这种前所未有的经营模式外,省里遇到的第二个难题就是,地皮问题要如何处理。
卖是不可能卖的。
土地,绝不可能归个人所有。
最多也就是只能租赁。
但租赁,应该租多少年,才不会影响当地的发展?
又不会让租赁地皮的人觉得吃亏?
费用又应该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