斤重的短尾鹿,向着森林外围走去。
……
布朗金受雇于一家专门从事皮草生意的狩猎公司。
狩猎公司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像布朗金这样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只能靠搏命去狩猎野兽,来换取财物的贫苦移民。
每年的春秋两季,狩猎公司就会组织捕猎队伍深入密林深处,捕获各种野兽,以获得它们身上的毛皮。
布朗金父子两人交替背着猎物,用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出了不见天日的密林。
远处临时营地的方向传来一阵阵的嬉闹声,每天到饭点的时候,大部分狩猎者都会赶回营地。
临时营地建在靠近河边的空地上,此刻营地当中炊烟袅袅,诱人的烤肉香味夹杂着谷物的清香,让人口中不自觉得吞咽着唾液。
另外,在营地旁边的河面上还停靠着一艘中型运输船。
捕猎队为了加强火力,在运输船的前甲板上还安装了一门小口径的前装火炮,可以快速地发射大量的葡萄弹,这种强大的火力足以威慑当地的印第安人。
此刻,营地当中聚集了六十多个体格强壮的白人男子,他们举止粗鲁,行为放荡不羁,几乎个个都是头顶长疮,脚下流脓的混蛋。
这还没有到吃饭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白人男子高举着手中的橡木酒杯,大口大口地痛饮着劣质的朗姆酒,不时对着身边的同伴吹嘘着自己在丛林中的冒险经历,当然大部分经历都是他们自己胡编乱造的。
布朗金父子背着猎物走进营地,立刻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只是大部分人都流出鄙夷不屑的目光,特别是人群中心的那几个高大强硕的白人大汉更是对着矮小的晨风流露出充满恶意的狰狞笑容。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森林之子晨风小朋友吗,一个上午的时间才打到了一只小小的短尾鹿,真是连一个娘们都不如!”
一个左脸颊上留着一道长长的伤疤的中年男子看着晨风身上背着的那头短尾鹿,忍不住开口讽刺道。
他的言语瞬间引起了周围同伴的大声嘲讽,对于印第安混血的晨风,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任何的好感。
布朗金一把拦住了想要拼命的晨风,虽然那个带疤男子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个可以随手干掉的小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