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
实在是神来之笔,太适合了啊。
你看啊。
喝奶茶,是不是太单调了。
容易腻啊。
如果在喝奶茶的同时,来一根香喷喷的鸭脖,哇,可以想象的到,那种味蕾被打开的感觉吗?
那简直就是神仙的享受啊。
还有啊。
在啃鸭脖的时候。嘴巴又麻又辣,很渴怎么办啊。
此刻,抬头一看。
就会发现鸭脖的对面,还有一家奶茶店。
这个时候。
是个人,都会脸露惊喜的啊。
总之,奶茶和鸭脖,可以互补。
客人来了。
买完奶茶,再买鸭脖。
简直不要太合适了。
如果林枫租下店铺,不卖鸭脖,还是卖奶茶。
那么,他会少赚很多钱啊。
毕竟,来这里的人,哪有人,会一个人,点二杯奶茶喝的。
就算是再怎么爱喝奶茶的小仙女。
也不会一次性,同时喝两杯奶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