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师们说,林高这次的对赌协议,很可能会开创一种新型的投资模式。”
这下好了。
林高又以一种新的姿态上了热搜。
吃瓜群众和水友们纷纷傻眼。
谁都没想到,这场声势浩大的讨论,竟然还能影响到法律界,以及广告圈子的精英人士。
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这则协议的利与弊。
最后定下了一个结论。
在某些特定的人身上,这则写意很可能为他带来盆满钵满的投资。
而特定的人,则指向了那些个名声在外的大导演。
这话的意思就是,很大一部分人都不太看好林高。
虽然在国内,林高的风头正盛。
可在好莱坞,林高不过是一个刚初出茅庐的新人。
这样的新人导演,新人演员,用什么拿下30亿美刀的票房呢?
做梦拿吗?
讨论结果一出,林高的名声则受到了一些个影响。
有人在网络上表达着对林高的担忧。
“要是缺钱,咱在网上募捐一下,搞个投资不行吗,这对赌协议玩的也太大了,要是你真输的裤衩子都不剩,可怎么办啊?”
“呵呵,30亿美刀,林高怎么不上天呢?人家本地导演估计都不敢想这么高的票房,你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拿到?”
……
林高的口碑逐渐开始两极分化。
不过他暂时没空理会这些。
林高很自信。
并不觉得自己一定会是输的那一方。
许多豪车公司慕名而来。
某宝,某奔,甚至某拉,以及著名的豪车某尼,都派遣专人来同林高交涉投资问题。
林高定下了规则。
对赌协议,他们只同一家豪车公司签署。
而想要拿到这个名额,则需要各家有意向的公司进行竞价。
价高者得。
该说不说,这个决策也蛮天才的。
可也不由得让那些个只能通过竞价来拿到协议书的公司们恨得牙痒痒。
这个东方人怎么一肚子的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