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名粗大汉子显得极为木讷,倒是那个眼镜显得极为激灵,对着方天鞍前马后,极尽讨好。
巡街的工作极为无聊,方天耐着性子,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将两条街道全部巡视了一遍后,才招呼着三个小弟在一个街边的茶点摊子坐下,
这个时代的警员简直太舒适了,就算啥也不干,天天在大街上喝茶,也没有人会来举报他们渎职。
喝着呈现出淡绿色彩的热茶,嗅着鼻间传来的清香,方天已经开始思考几点下班的问题了。
“这里离家比较近,或许来得及回家吃个午饭。”
警署下发的警员服是那种深蓝极的布料,类似西装,但又比西装多了几分宽松与柔韧性,肩膀上有着一条黑色的肩章,
方天是小队长,上面有一条细细的竖杠,三个辅助警员的肩上则是空空的,啥也没有,
警员服一套包含有衣服,帽子,鞋子,
帽子是那种类似蓝星公安的大檐帽,在正中是一块金属徽章,上面是摩 拉国的的徽标,一个金色的,不明意味的抽象兽纹,
鞋子是硬底钢头皮靴,走起路来钢钢做响,
除了这一套警服,警署给配得唯一的武器便是一把t字拐,以及,一个哨子,
这一身装配起来,往大街上一站,像极了民国时期的巡捕,虽然看起来极为威风,但方天总感觉满满的狗腿子感。
“眼镜,你在这警署待得最久,咱们这一直就只给配这一根棍子吗?”
方天一口饮尽杯中清茶,向着那名戴着眼镜的辅助警员问道,
“就没有配枪的吗?我听说火枪不是已经在军队里开始普及了吗?”
眼镜听到方天问话,赶忙放下手中的茶杯,恭敬回道,
“队长,火枪这种东西多金贵,军队和警署那职责完全不同,
警署倒是有专门的火枪队,但那东西使用需要专门的训练,这可是一笔大开销,上头哪舍得花这钱给咱们这些普通巡警配上”
“我专门打听过,火枪这东西养护极麻烦,那么长一根,”
眼镜两手张开,夸张的比划了一下,
“而且装配速度慢,还有什么哑火,炸膛什么的,所以啊,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