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当诸朝开始围观我的法考备战 > 第11章 极限二选一(3/6)
警告多次“好心劝解——脱族将失去任何帮扶,被其他族的人集体欺凌等”之后,张三才还是决定——

    走!!

    没有别处可去(去别的地方需要路引和钱),又怕被其他族的人欺负的他选择身居深山之中。

    他很幸运的活了下来,并自己总结了厉害的捕猎本领,生活越来越好。

    攒够了钱,渴望建立家庭的张三才在奴隶市场给自己买了一个哑巴妻子,二人过的很幸福!

    “不是所有人都有爱自己的母亲,我选择……我的家人。”张三才默默的想着,并赶紧往家里走,家里有人正在等待着自己回家。

    ……

    大家的讨论持续进行。

    “……可是,如果按照法律来说,他真的有罪吗?毕竟他只是选择了救人了。”

    “当然是有罪的。但是在法律上,这可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他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也许可以理解。”

    “唉,真是世风日下啊。就算自己牺牲也不会放弃救母亲的机会。”不少人摇头叹息。

    “那你们说,如果他救了自己的女朋友,而他的母亲因此遇难,他会不会后悔一辈子?”

    “肯定会后悔的。咱们本抄的律法肯定不会放过他的,他内心也会受到谴责。

    而且,这种行为在村里也会被人议论纷纷,他今后的日子恐怕不好过。”

    “说得对,这种事一旦传出去,他的名声就毁了。就算法律不惩罚他,乡亲们也不会原谅他。”周围人对这个说法点头赞同。

    在天幕的这边。

    孟棠对这个选项的处理没有任何犹豫,因为她对这个考点特别熟悉,但原因也要尽量说明白,这样也算复习到主观题。

    法考一共有两次考试,第一次是客观题,,也就是前面讲过的200道选择,在满分300最后经过机测和加权处理,180分及以上算通过;

    第二次是主观题考试,这次考试是过了客观题及格线才能参与报名的。满分180分,108分算合格。

    “在法律上,甲对自己的母亲有救助义务。但对女友没有救助义务。

    在客观要件阶段,甲不救助自己的母亲构成不作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也就是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