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些人群中的无辜者。
很恐怖的一点,在于这种避无可避。
看着学生不好好学习,但苦心劝导、耐心引导的老师万万想不到,
自己的学生会在自己怀孕之际强忍孕吐等生理不适而硬挺着补课,结果被学生恶意推倒……
看着前辈熬了很久,于是劝前辈在饭点先去吃饭,自己却饿着肚子给挂了前辈诊号的病人们辛苦加班的年轻大夫万万想不到,
假装来看病的一人居然拿着刀子没有丝毫犹豫的砍向了自己的脖颈处的大动脉……
而孟棠对这些事件发生,只有对这些受害者的可怜、同情与无奈!
即使给这些恶人都判处死刑又如何
看多了案件的人都知道的一点就是,刑事案件,但凡发生,不可能做到恢复如常。
与民事案件不同,民事的话,毁约了可以赔偿违约金,钱是可以弥补的!
如果不行,可以再加钱!
但刑事案件,即使理想状态对等原则加持之下——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犯罪人毁了别人的眼睛,别人也毁了受害人的眼睛,可别人的眼睛已经毁掉了!
钱再多无法补救,更别提杀人之类的。
更何况也不会有这样的惩罚方式出现。
当然伴随着时代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医学技术的更新,让补救的遗憾在逐渐减少,
但这样的机会是多么的难得!
虽然学习法律,但孟棠对同态复仇者感情上理解,理性上反对,综合绝对不支持,
有法律的保护,私人绝对不能动用暴力来自持正义,那等于处处是危险了。
对于纯纯恶意的人,违法犯罪的人,国家实施专制,合理的不能在合理!
甚至,孟棠和宁淑等几个人在宿舍好几次对于社会极端恶劣事件都探讨过,现在的刑罚都好轻啊!
像这种,还有拐卖人口的,凌迟都是应该的。
……
诸朝人的议论经系统投射转化在孟棠平板的弹幕上,多数人的愤慨和怒气,孟棠和这些人是通感了的。(字面意义上,并非语文修辞手法。)
尤其是看到有人说应该对这个开车致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