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当诸朝开始围观我的法考备战 > 第10章 性恶论vs性善论,非人哉早被out了!(4/7)
了明理。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保持内心的善良,这样社会风气才会有所改善。”

    “小孩也是人……当然有好的,也有坏的!”不少人听着老秀才的话慢慢感悟,忽然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的争执太过无理了,而面红耳赤。

    “先别说这个了,现在不是在看题目吗?所以这个c开头的题对不对?”对题目感兴趣的人忽然问道。

    “他儿子在害人,他居然还忙着做饭,肯定有问题!”讨论题目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对啊!他才8岁,父母有教养权!教出如此行径的人的父母失责了。”

    这一次,各朝各代的人们的结论趋于一致。

    再看道孟棠说着自己的分析,“作为义务……有对危险源的监管,所以作为父母的甲对于实施杀人行为的儿子乙这样的危险行为……是具有监管义务的。

    所以刑法要求甲有能及时阻止自己儿子实施危险动作和救助受害者的时候阻止和救人,但他没有这样做,所以被认定为不履行该义务,构成不作为犯罪!

    题目说是‘不构成’是错的,所以这道选非题就选‘c’“!

    刚才讨论过这个选项的人都产生了一种满足感,不约而同的在心底产生愉悦感——原来读书的快乐是这样的!

    孟棠和各朝代的人们一同看向这道选择题的最后一个选项——

    “d甲见到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进井底后,发现井下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

    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明朝。

    朱元璋玩味的笑着,“这道可真有意思,想救人却看到人是自己的仇人?!哈哈!这不救助也在人伦之中啊!”

    太子朱标看到“拉绳子”而眼神波动,也思考这道题目应该如何处理,出题人想问什么……他觉得这里肯定在后世的律法中有特别规定,“绳子……”

    “标儿,你如何认为?”

    “儿臣认为,这里问题的争议点应该在于‘绳子’,按着刚才a的规定思路,后世出题者的意图来源于细致的规定。这主要在实际操作的责任分配上。

    孟姑娘讲过作为和不作为,还有义务。所以‘作为’